跨境电商税务政策时间线(2025—2026)

2025 年 6 月 20 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公布施行,互联网平台企业须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与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5 号公告明确按季度报送,首次报送于 2025 年 10 月完成。此后,平台报送数据与卖家申报口径的差异,成为跨境电商卖家最主要的税务风险来源。

政策时间线

  1. 国务院令第 810 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布施行——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义务正式确立。

  2. 按国家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5 号公告口径,平台企业完成首次季度涉税信息报送。

  3. 多地税务机关依据平台报送数据,向差异较大的经营者发出《税收风险提示函》;公开渠道可见的卖家补税、处罚案例增多。

  4. 季度报送常态化,平台数据与卖家申报口径的差异比对,成为税务机关主要的风险识别方式之一。

这对卖家意味着什么

  1. 税局已有店铺的平台经营数据

    810 号令之后,平台按季度报送,无需卖家任何操作。

  2. 差异即风险

    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之间的差异,是当前最主要的稽查入口。

  3. 主动纠错有窗口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地提示函口径,主动自查补缴可依法争取从轻处理。

名词解释

平台涉税信息报送
互联网平台企业按 810 号令及配套公告,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与收入信息的制度。
税收风险提示函
税务机关依据比对结果向经营者发出的自查提示文书,提示就差异事项自查补报。
敞口测算
在设定情景(低/中/高)下,对可能涉及的补税本金、滞纳金与罚款区间作的测算,用于风险量级判断,非补税金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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