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隐匿收入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罚款903,724.06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二罚[2026]36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二罚[2026]36号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由分类
隐匿收入
罚款金额
罚款 903724.06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事实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6-04-02对冰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7BAJ3C3W)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沪税稽二罚[2026]36号),违法事实: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其他违法,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罚款903,724.06元。

处罚结果

处罚款903,724.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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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