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隐匿收入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1,386,867.93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一罚[2025]150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一罚[2025]150号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由分类
隐匿收入
罚款金额
罚款 71386867.93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25-08-02对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88737210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沪税稽一罚[2025]150号),违法事实: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1,386,867.93元。

处罚结果

处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1,386,867.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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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