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悠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虚开发票类税务违法案例:处少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罚款计103886.81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三罚[2024]85号,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三罚[2024]85号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案由分类
虚开发票
罚款金额
罚款 103886.81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取得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处罚结果

处少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罚款计10388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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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