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谨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案
隐匿收入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罚款14,950,747.42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四罚[2025]184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案件速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税稽四罚[2025]184号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 案由分类
- 隐匿收入
- 罚款金额
- 罚款 14950747.42 元
- 公布日期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处罚结果
处罚款14,950,747.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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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