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享豪实业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隐匿收入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少缴增值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7766.51元,少缴城建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398.36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785.84元,合计处罚款71950.71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三罚[2024]43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三罚[2024]43号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案由分类
隐匿收入
罚款金额
罚款 71950.71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虚假申报、少计收入、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处罚结果

处少缴增值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7766.51元,少缴城建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398.36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785.84元,合计处罚款7195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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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