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德港物流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发票违法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对你公司在无真实业务情况下通过收受兴化市双生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行为,按追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处百分之五十罚款,计226,342.67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一罚[2024]113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案件速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税稽一罚[2024]113号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案由分类
- 发票违法
- 罚款金额
- 罚款 226342.67 元
- 公布日期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处罚结果
对你公司在无真实业务情况下通过收受兴化市双生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行为,按追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处百分之五十罚款,计226,342.67元。
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启示
发票违法是跨境电商税务稽查中的高频情形。守税宝案例库(1118 例真实公开处罚决定书)把这类稽查路径转化为自查清单——用 3 分钟免费自查,比对您的店铺是否存在同类风险。
微信小程序搜索「守税宝」,免费自查。
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