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波尔安防技术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隐匿收入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少缴增值税21789.62元、少缴城建税846.25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1285.77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6960.82元,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05815.4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2907.73元,合计处罚款69868.55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五罚[2023]49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五罚[2023]49号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案由分类
隐匿收入
罚款金额
罚款 69868.55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于2023-12-07对上海盛波尔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2917516G)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沪税稽五罚[2023]49号),违法事实: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少缴增值税21789.62元、少缴城建税846.25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1285.77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6960.82元,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05815.4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2907.73元,合计处罚款69868.55元。

处罚结果

处少缴增值税21789.62元、少缴城建税846.25元、少缴企业所得税11285.77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6960.82元,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05815.4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52907.73元,合计处罚款6986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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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