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风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案

扣缴义务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处少缴税款金额一倍的罚款,即企业所得税罚款1,750,000.00元,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00,00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四罚[2026]48号,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案件速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税稽四罚[2026]48号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案由分类
扣缴义务
罚款金额
罚款 2450000 元
公布日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违法事实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处罚结果

处少缴税款金额一倍的罚款,即企业所得税罚款1,750,000.00元,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00,000.00元。

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启示

扣缴义务是跨境电商税务稽查中的高频情形。守税宝案例库(1118 例真实公开处罚决定书)把这类稽查路径转化为自查清单——用 3 分钟免费自查,比对您的店铺是否存在同类风险。

微信小程序搜索「守税宝」,免费自查。

返回案例库 → 相关专题 → 相关专题 →

原文出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处罚决定书公示原文。案例内容以官方公示文书为准,本页仅为结构化摘录。